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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水消費系數法”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方案將于今年7月在昆明市推行,消息一經傳出,便引來市民熱議。一些人對此方案的不理解原因是沒有弄懂“水消費系數法”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(及“捆綁收費”)的根本用意。
近年來,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,昆明生活垃圾排放量迅速增加,但現有的垃圾處理能力卻嚴重不足,遠遠不能滿足城市發展及垃圾處理市場的迫切需求。長期無序排放的垃圾不僅占用了大量土地資源,而且污染環境、危害人民群眾健康,嚴重影響發展環境。近幾年有關研究表明,資金不足一直是制約垃圾處理事業發展的關鍵因素。
長期以來,城市垃圾處理一直被視為公益事業,經費主要來源于地方財政。逐年遞增的垃圾處理經費已給各級財政帶來很大壓力。
因此,建立和完善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可達到補償垃圾處理費用和促進垃圾源頭減量的雙重目標。換句話說,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,將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城市垃圾處理嚴重滯后的狀況,并逐步實現垃圾處理產業化。
為了加快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步伐,提高垃圾處理與管理的水平與質量,保護生態環境,促進可持續發展,通過水收費系統來收費,可保證收費的穩定性和可靠性。此外,將垃圾費并入水費系統收取,還可從技術角度杜絕拒交、漏交等現象及人為操作造成的不公正乃至腐敗行為。
借助成熟的收費平臺即水收費系統來收繳生活垃圾處理費,經過國內許多城市的具體實施,此舉是解決現行的垃圾處理收費方式不但收費成本高,而且收繳率低的理想解決方式,是垃圾收費領域一次積極的嘗試,對于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的完善和規范具有積極意義。
但是,在具體實施之前,一定要走必要的程序。比如,涉及定價要通過國家有關部門審核批準、舉行有多方代表尤其是消費者代表的聽證會等。總之,“水消費系數法”征收生活垃圾處理費涉及千家萬戶,我們所出臺的措施一定要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,把好事真正辦好。